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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看到這個惡意黑函時,
覺得國民黨這次太過份了,把做善事的人抹黑。
↑ 國民黨的惡意黑函,選舉前三天搞這種事實在很爛,也很不民主。
明明林委員在上次2005年選市長時侯,
南亞海嘯的援外案就被抹黑過,
雖然在事後法院還給林佳龍委員清白,
民事上國民黨必須賠償200萬,
還要登四大報道歉。
↑這是法院判決書,轉載出處於林佳龍的FB
但在當時的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鄭麗文也在二審時被判刑8個月。
可是,因為判刑超過6個月就不能易科罰金,必須去關,
因為林委員一時心軟怕她坐牢,跟鄭麗文和解。
當時,國民黨的和解書上也寫說以後絕對不會再拿這個議題來炒作。
↑2005年就已經原諒你了,還來這招奧步抹黑!!
結果想不到在選舉前3天,
這個6年前已經還林佳龍委員清白的事件又再度被拿出來炒作。
連我這個又捐款又當志工的人也被扯了進來。
歷史上有什麼著名的恩將仇報故事嗎?
這好像被蛇咬了一口之後,放它一條生路,7年後卻又被咬一口。
林委員親自登報澄清,並痛批抹黑的作法傷害台灣的民主體系。
↓↓這次希望大家能轉貼這文章,和幫忙按文章的讚!!
我們要杜絕奧步,讓選舉能真正實現公平正義的民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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